为进一步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及外方要求,现面向我校学生选拔2023年赴泰国华侨崇圣大学中医孔子学院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一、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具有奉献精神,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熟练掌握泰语。
5.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读研究生(含2023年9月新入学),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或中医药等相关背景。
6.符合基本条件基础上,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具有汉语教学经验、品学兼优、多才多艺者优先(如:武术、舞蹈、太极拳、八段锦、易筋经、民族乐器、西洋乐器、声乐、书法、绘画、主持、摄影、视频剪辑、新闻编辑等)。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报名申请表、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研究生在读证明(未入学研究生以录取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代替)、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国际中文教师证书》等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扫描为1份彩色pdf格式文件,文件名为“姓名-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报名材料”,如“张三-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报名材料”发送至天津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邮箱,纸质版文件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经审核后,我校将与泰国华侨崇圣大学中医孔子学院联合组织选拔,选拔结果将报送至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3.报名前,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泰国国情,综合评估派出风险,并在与家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自愿参与项目。原则上录取后不允许退出。除因泰国政策限制、家庭重大变故或个人重大健康问题等客观原因外,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应遵守项目流程,按计划派出。
4.外派赴任项目可能因泰国相关政策、任教机构岗位变动等客观因素发生调整,最终派出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5.若申请人已申报语合中心或其他高校志愿者项目需提前告知。
6.考试时间、考试形式等后续有关通知将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手机通畅。
三、录取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和学校将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1.志愿者预计派出时间为2023年5月-8月,派出前申请人签署《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申请人所属学院以及国际教育学院将协助志愿者办理派出等相关手续,按照约定时间到岗。
2.志愿者(包括留任人员)派出前须前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由学校审核其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方可派出。
3.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将面向待派志愿者举办相关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派出并取消录取资格。
4.志愿者赴外任教期间的生活津贴、安置补助、一次性派遣补助、往返国际旅费、境外意外伤害保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成任期且履职考评合格的志愿者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申请人如存在以下情况,将取消选拔资格,并承担相关损失。
1.填报信息弄虚作假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3.培训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未通过培训考核的。
4.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项目的。
5.家属不知情申请人报名或拒绝申请人赴任的。
本通知由天津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姜老师、潘老师
电话:022-59596555;18822132981
电子邮箱:tutcm@hotmail.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00;14:00-16:00(节假日请拨打手机)
办公地点:国际教育学院4楼甲409国际培训科
天津中医药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0日